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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律:破解欧洲民族主义的迷思
陈晓律     2023-12-29 13:22:00

  欧洲作为一个文化统一但政治分裂的文明单位,是现代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的发源地。自1500年开始,民族国家兴起导致的欧洲分裂和二战后的重新融合成为世界历史上最独特的现象之一。何谓民族主义?怎样认识民族主义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民族主义对欧洲地缘政治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英国史学者、南京大学历史系陈晓律教授为我们带来了多年潜心研究的成果——《魅力与迷惘:欧洲民族主义五百年》一书,清晰梳理了欧洲各主要民族国家发展历史。 

  

《魅力与迷惘:欧洲民族主义五百年》, 陈晓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西班牙在传统走向现代的道路上徘徊前行,谋求自洽;意大利融入欧洲一体化,对地区不均衡发展、南北问题等实施各个击破;英国完成由绝对主义君主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化的任务,在帝国的黄昏陷入民族主义回归的迷惘;法国重振民主自由平等的民族元素,通过定位自身来定义欧盟的未来;德国挣脱出极端民主主义的牢笼,涅槃重生;俄罗斯则着眼于自身独特道路的发展,力图再次崛起…… 

  作者从理论高度剖析了国际视野中民族主义性质及其表现形式,不同文化圈的民族在全球化过程中逐步扩展并最终争取自身解放的历程鲜明呈现于文本,破解欧洲民族主义的迷思,阐明欧洲民族国家演进的历史趋势。 

    

  >>内文选读: 

    

英国民族主义的回归:从帝国到联邦     

  “生而自由的英国人”是英国自大宪章以来一直引以为豪的立国原则,也是英国的“国民性”之一。不过这一原则在英帝国的扩张过程中已经变得含混不清,毕竟征服者要使这样的原则贯彻始终是很困难的。英国的侵略扩张与民族利己主义的行为使自身形象如同海盗,而英国主张的自由法治却又使其带上了一丝人道主义的光彩。但在20世纪,经历了两次惨痛的世界大战和殖民地的解放与独立后,这样一个矛盾的混合体已经在悄然地发生改变。此前自由与征服的形象已经让位于一种英国似的乡村形象:适度的,徐缓的,带着薄雾的田园般的,甚至有些可爱的形象。传统的英国性似乎在消失,这主要是由于两个方面的影响:大众传媒的作用与大众旅行的盛行。而各种移民大量持续地进入英国本土,也改变了英国的人口构成。在战后的50年中,英国的认同问题已经转为英国认同的危机。因此,有学者预测,以后英国的认同也许会被欧洲认同取代,而“英国人的故事也就结束了”。     

  这样的预测似乎过于悲观,因为最近苏格兰独立运动的势头证明这个故事显然还未到结束之际。但不能不承认,在世界民族主义的几种类型中, 英国式的民族主义显然是极为独特的。按照汉斯 鲁道夫·维克的看法,这种高度工业化国家民族主义的特点就是在其现代化的过程中,使国家政权与经济利益能在民族的理念中联合起来,而资产阶级就是这种民族政治最积极的支持者,因为它认为这有助于促进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与世界其他一些民族主义的发展进行比较,可以认为英国民族主义发展的最大特点是其发展历程完全与英国的现代化进程一致。换言之,英国民族主义的诉求与英国现代化的目标几乎自然地融为一体。由于这样的特点,人们往往更多地关注英国现代化特点,而忽略了其民族主义的性质。也正是由于这样的特点,英国民族主义的种族色彩并不强烈,这使人们在关注其特点时,愿意更多地从现代观念而不是种族特点来分析问题。     

  而这种现代观念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强调人们的权利。近代以来英国几乎所有有关政治的书籍,都在不同层面上强调人们的权利。这些权利被视作基本的人权,包括人身、言论、结社和财产四大自由,人身自由被视为自由最重要的支柱。1765年,英国在货币与其他的案件中就明确坚持这样的原则,即对一个没有被法官定罪的人进行拘捕是非法和无效的。同时,假如一个人被冤枉监禁、袭击或殴打,他或她还可以通过社会和普通法获得一系列救助。此外,在英国还有一些古老的对个人自由的保证,如令状等,确保每 一个人都能要求被带到法院进行公正的审判。而能够自由表达政治意愿被认为是一个民主社会最基本的权利,缺少这样的权利则被认为是最明显的压制的征兆。政治基本上是一种集体的行为,是个人自愿的组合,因此,结社自由也被认为是基本的权利之一。财产自由则被认为是最核心的权利,英国人的家通常被认为是他自己的城堡,这样的观点也被英国的法律承认,早在1603年塞姆伊案件的判决中就宣布,如果一个盗贼进入一个人的房子试图抢劫或杀人,那么这个人或他的仆人都有权利杀死盗贼以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 

  这样的观念在英国是如此深入人心,以至于人们认为这是一种不证自明的真理。应该说,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英国民族主义是一种较为理性的民族主义,它最发人深思的地方在于,这种民族主义赋予了这个共同体内所有成员应有的权利,并让所有成员始终都有权维护自己的权利。一种以权利为纽带联接起来的共同体,不仅具有更大的包容性,而且比任何强制性的共同体都富有凝聚力。这或许是英国民族主义不那么极端、容易被人忽视的真正原因。同时,以权利为纽带形成的共同体,似乎也更容易实现自己的现代化目标,并在世界民族之林中获得更大的利益。    

  因此,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使民族主义的诉求与自己的现代化目标合拍,应该是值得继续思考的问题。     

  当然,英国这种几乎是“自然”的民族主义也产生了一些微妙的麻烦,那就是它的民族整合工作似乎被遗忘了。英国的“自然”边界在哪里,应该如何界定自己的民族特性,外来移民是不是要融入英国社会等等,英国人似乎从未考虑过这些“不入流”的问题。在英国脱欧之后,苏格兰的独立问题也开始发酵,如何处理这一棘手的问题,对长期顺风顺水发展的英国人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英国民族主义的独特之处,在于它认为其他民族才会有民族主义,而其自身是超越民族主义的存在。英国人产生这种傲慢的原因,在于英国的民族主义将其价值诉求尤其是个人权利放在首位,淡化了一般民族主义那种种族的色彩。由于这些价值诉求与英国的普通法、宪政架构乃至基层自治缠绕在一起,的确很难厘清一个剥离了上诉关系、十分“纯粹”的英国民族主义。在这个意义上,英国民族主义的确不是一种典型的民族主义,它是民族主义中的另类,是英国发展历程中的特殊产物。也正因如此,不认真研读英国历史,就无法真正理解英国这种“特殊”的民族主义。     

  作者简介:陈晓律,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中国英国史研究会副会长。 

  文章来源:《文汇》公众号,20231227日。已获得作者授权。